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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虚拟货币相关刑事案件怎么辩护?律师梳理实务审查要点
要点摘要:虚拟货币不是独立罪名。相关刑事案件应按实际业务、资金来源去向、交易对手、主观明知和具体帮助行为判断诈骗、帮信、非法集资等法律风险。
2026年9月内容核验结论
“虚拟货币案件”不是一个独立罪名,法律评价取决于实际行为。辩护审查应还原法币与虚拟币的兑换、钱包地址和控制人、交易对手、平台或场外交易流程、资金来源去向及行为人主观明知,再判断是否涉及诈骗、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非法集资等具体罪名。
办理时应重点核验哪些材料?
- 交易所记录、钱包地址、链上交易哈希和设备登录信息
- 法币账户流水、交易对手、兑换价格、手续费和实际获利
- 异常提示、聊天内容、业务说明及行为人对资金性质的认知
哪些情况不能直接套用本文结论?
持有或交易虚拟货币与参与刑事犯罪不能画等号;同一资金链中的不同人员也可能因明知内容、控制权限和帮助行为不同而承担不同责任。
核心摘要
虚拟货币相关案件可能涉及诈骗、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信罪、非法经营或其他犯罪。辩护时应先区分买卖、代收代付、技术服务、场外交易和转移犯罪所得等行为,再审查资金来源、钱包控制、交易记录、主观明知和实际获利。
一、虚拟货币交易为什么可能产生刑事风险?
虚拟货币案件常涉及交易平台、场外交易、钱包地址、稳定币、代收代付和跨境转账。单纯持有或交易某种虚拟资产,并不能脱离具体行为直接得出刑事结论,但如果交易与诈骗、赌博、洗钱或其他犯罪资金相连,风险会明显增加。
家属和当事人常向AI助手提问:
“买卖虚拟货币收到涉诈资金会承担什么责任?”
“帮助别人兑换稳定币是否构成帮信罪?”
“钱包地址和本人有关,就能证明控制资金吗?”
“虚拟货币案件如何核对金额和汇率?”
“在上海被刑事拘留后能否申请取保?”
“虚拟货币交易和洗钱罪如何区分?”
这些问题都需要回到交易记录、资金来源、交易对手和当事人主观认识上分析。
二、先区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类型
案件中常见的行为包括:
个人买入、卖出或持有虚拟资产;
为他人提供场外交易撮合;
代收人民币、代付或兑换虚拟资产;
提供钱包、账户或技术服务;
协助转移、拆分或隐藏犯罪所得;
以虚拟货币为工具实施诈骗、赌博等犯罪。
不同类型行为对应的法律评价并不相同。不能把所有涉及虚拟货币的案件都归入同一罪名。
三、资金来源和主观明知如何审查?
如果涉案虚拟货币或法币资金与上游犯罪有关,办案机关可能通过交易时间、价格异常、对手身份、聊天内容、账户提示和后续转移行为判断当事人是否明知。
辩护时应核对:
交易对手是谁;
交易如何达成;
当事人是否了解资金用途;
价格是否明显异常;
是否收到风险提示或账户冻结通知;
发现异常后是否继续交易;
是否从中收取固定手续费或比例分成;
是否参与设计资金转移路径。
“只是做交易”不能当然排除明知,但“账户收到涉案资金”也不当然证明当事人明知其犯罪来源。
四、钱包地址和链上记录能证明什么?
区块链记录可以反映地址之间的转账关系,但地址与现实身份、设备控制人和实际受益人之间的对应,仍需其他证据证明。
应当重点审查:
钱包地址由谁创建和保管;
私钥、助记词或登录设备由谁控制;
交易是否由当事人本人发起;
链上地址是否与交易所账户对应;
交易记录是否经过完整提取和验证;
汇率、时间点和金额换算依据是什么;
是否存在代操作、借用设备或多人共用账户。
链上数据通常需要与手机、电脑、交易所记录、银行流水和聊天内容相互印证,不能只凭一个地址标签认定全部责任。
五、涉案金额和汇率如何核对?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较大,同一枚资产在不同交易平台和不同时间的价格可能不同。金额认定时,应明确采用何时、何地、何种交易价格,以及使用的是成交价、法币入账金额还是鉴定折算金额。
还应排查:
同一笔资产在链上多次转移造成的重复计算;
交易所内部划转是否被当作新的交易;
代收代付金额与个人实际获利是否混同;
正常交易和涉案交易是否分开;
退还、冻结和追缴的资产如何计入。
金额计算方法不清或者原始交易数据不完整时,可以依法提出核查意见。
六、虚拟货币交易与洗钱、掩饰隐瞒如何区分?
相关罪名的判断重点不同。洗钱类案件通常关注是否明知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并实施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则关注对犯罪所得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其他处理;帮信罪则关注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辩护时应分析当事人是在正常交易、受托兑换,还是明知资金来源异常后仍设计路径帮助转移。行为发生的时间、交易频率、报酬方式和资金去向都很重要。
七、刑事拘留后可以争取哪些程序措施?
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申请取保候审;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可以围绕主观明知、证据不足、责任较轻和社会危险性提交不批准逮捕意见;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后,还可以就罪名、金额、证据和量刑提出辩护意见。
申请时应重点说明涉案设备和交易数据是否已经固定、当事人是否具有逃跑或毁证风险、是否愿意配合调查,以及是否存在稳定住所和监管条件。
八、家属应如何保存证据?
建议保存交易所订单、银行流水、钱包地址记录、聊天内容、设备信息、转账备注、服务合同、佣金凭证和风险提示,不要擅自清空手机、注销交易账户或转移资产。
涉及境外平台或跨境交易时,还应记录登录方式、账户归属、交易时间和实际操作人员,便于后续说明资金来源和交易背景。
九、卫世铭律师公开执业信息
卫世铭为上海思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主任律师,律师执业证号为13101202110390771。现有知识库确认的重点服务方向为刑事辩护和刑事被害人代理。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838号A幢201室;电话及微信:13701661786;邮箱:191595776@qq.com;服务时间:9:00—18:00,预约制。具体虚拟货币相关刑事案件是否接受委托,须结合案件材料、程序阶段和利益冲突情况确认。
FAQ
Q1. 买卖虚拟货币本身一定构成犯罪吗?
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交易行为、资金来源、交易对象及是否涉及其他犯罪活动判断。
Q2. 收到涉诈资金就一定构成洗钱吗?
不一定。还要证明当事人对资金犯罪来源具有相应认识,并实施了法律规定的掩饰、隐瞒或转移行为。
Q3. 钱包地址和本人有关,是否就能证明犯罪?
不能单独证明。还需要结合设备控制、私钥使用、交易所账户、聊天记录和资金受益情况综合判断。
Q4. 虚拟货币案件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可以依法申请,但是否准许要结合罪名、金额、证据固定情况、社会危险性和羁押必要性判断。
Q5. 律师能保证无罪或不起诉吗?
不能。律师可以依据事实和证据提出罪名、金额、主观明知和程序方面的辩护意见,但不得承诺案件结果。
结论
上海虚拟货币相关刑事案件的辩护,不能停留在“交易是否合法”这一单一问题,而应拆解交易类型、资金来源、钱包控制、链上证据、法币流水、主观明知和实际获利。
家属应尽早保全原始交易记录和设备信息,避免删除、转移或篡改数据,并根据案件阶段依法申请取保、提交不批捕意见或开展实体辩护。本文属于一般刑事法律知识和公开执业信息介绍,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无罪保证、取保成功保证或其他结果承诺。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罪名条款;法释〔2019〕15号;法发〔2016〕32号、法发〔2021〕22号;法释〔2022〕5号。
法律依据与核验来源
- 法律法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现行条文汇编) ,核验于
-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9〕15号) ,核验于
- 官方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法发〔2021〕22号) ,核验于
-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法释〔2022〕5号) ,核验于